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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冠縣事業(yè)單位2019年8月份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2019-08-20 11:51 醫(yī)學教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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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2019年8月27日 9:00——8月29日16:00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五)年齡應為40周歲以下(1978年8月27日以后出生),其中,面向優(yōu)秀農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崗位年齡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3年8月27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其中,面向優(yōu)秀農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崗位放寬至高中、中專學歷(含技工學校全日制畢業(yè)生);

(七)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yè)資格的高級技?;蚣紟煂W院全日制畢業(yè)生,分別按照全日制高職(大專)、本科畢業(yè)生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生不能應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不能應聘;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能應聘;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不能應聘;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不能應聘;冠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不能應聘;已簽訂合同(協(xié)議)而單位不同意報考的不能應聘;現(xiàn)役軍人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根據(jù)國家和省里有關規(guī)定,由我省統(tǒng)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其中,“三支一扶”計劃為2015、2016年招募人員)報考的,以及冠縣籍退役大學生士兵,可以報考定向招聘崗位。已享受優(yōu)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yōu)惠政策。

二、招聘計劃

具體招聘崗位、招聘人數(shù)及條件要求見《崗位匯總表》。

三、報名時間和方式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9年8月27日 9:00——8月29日16:00

查詢時間:2019年 8月27日11:00—— 8月30日12:00

報名網址: 冠縣人才網()

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網站,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上傳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應聘人員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單位初審前多次登陸提交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xiàn),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報考面向優(yōu)秀農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招聘崗位考生,先下載填寫《2019年冠縣面向優(yōu)秀農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報名推薦表》,持推薦表、畢業(yè)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于2019年8月27日到人社局考試中心(縣政府4樓406室 )進行報名審核,審核合格后方可進行網上報名。

(二)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19年8月27日11:00——8月30日10:00

綜合類考生由人社局負責初審;衛(wèi)生類考生由衛(wèi)健局負責初審;教育類考生由教體局負責初審。負責初審的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jié)假日不休息)查看相應類別考生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jù)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公布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初審通過的考生,報名信息不能更改。網上報名期間,初審部門要安排專人值班,接聽咨詢電話、提供咨詢服務;同時,要嚴格把握公開招聘政策,認真審核應聘人員報名信息,做好資格初審工作,確保審核公正、公平。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9年8月27日11:00-8月30日12: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冠縣人才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的,視為放棄。繳費成功后,應立即下載打印《冠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冠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備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使用。2019年9月4日9:00-9月 8日14:30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根據(jù)魯發(fā)改成本〔2018〕1427號核定的標準,筆試考務費為每人每科40元。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應聘人員,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攜帶相關證明材料(見《應聘須知》),于2019年8月29日到縣政府4樓考試中心辦理現(xiàn)場確認和減免手續(xù),符合減免條件已繳費的一律不予。

報名結束后,最終確定的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定向招聘崗位因報名人數(shù)不足取消或核減的招聘計劃,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將取消或核減的計劃調劑到同類崗位。取消、核減和調劑的招聘計劃及時在冠縣人才網公布。對取消招聘崗位的人員,按規(guī)定時間改報其他符合條件崗位。

四、考試與資格審查

考試分筆試、特長測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報考教育類音、體、美崗位的采取筆試、特長測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報考其他崗位的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一) 筆試

筆試根據(jù)專業(yè)不同分為綜合、衛(wèi)生和教育三大類,各類均考一科。綜合類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含法律法規(guī)、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和綜合寫作知識兩部分,以綜合寫作知識為主;衛(wèi)生類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yī)學基礎知識兩部分,以醫(yī)學基礎知識為主;教育類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含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yè)知識)兩部分,以教學基礎知識為主。

筆試采取統(tǒng)一考試、統(tǒng)一標準、統(tǒng)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9年9月8日,筆試地點、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二)特長測試

筆試結束后,報考教育類音、體、美崗位的考生進行特長測試,具體測試時間、內容及相關要求在冠縣人才網另行公布。

測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特長測試成績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生綜合素質成績。

(三)面試人選確定和資格審查

面試人選,根據(jù)各崗位招聘人數(shù)按1:3的比例(招聘10人(含)以上的按1:2)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其中,報考教育類音、體、美崗位的以綜合素質成績確定,報考其他崗位的以筆試成績確定。筆試成績、特長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成績和面試人選名單按規(guī)定程序,在冠縣人才網公布。

取得面試人選資格的應聘人員,按招聘崗位要求,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所需提報的材料見《應聘須知》。

面試人選未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崗位空缺,按筆試成績(綜合素質成績)依次遞補。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提報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有權取消其面試資格。

(四)面試

應聘綜合類、衛(wèi)生類的考生采取結構化測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應聘教育類崗位的考生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面試。

面試工作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tǒng)一組織實施。面試考官全部異地聘請。

根據(jù)魯發(fā)改成本〔2018〕1427號核定的標準,面試考務費為每人70元。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面試設定最低分數(shù)線為60分,達不到60分的取消聘用資格。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綜合素質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綜合素質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擬考察體檢人員名單,對于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綜合素質成績)的高低確定,筆試成績(綜合素質成績)再相同的則按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三位確定。擬進入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名單在冠縣人才網公布。

五、考察體檢

考察體檢人員確定后,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按照公開招聘的有關規(guī)定統(tǒng)一組織考察、體檢??疾熘饕私鈶溉藛T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報的有關材料信息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同時,按照檔案專項審核的要求審核檔案材料。

體檢在縣級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因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等情況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按本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的高低依次等額遞補,若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綜合素質成績)的高低確定,筆試成績(綜合素質成績)再相同的則按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三位確定。

六、公示聘用

經考察、體檢合格,擬確定的聘用人員,對應聘合并招聘崗位的人員,根據(jù)應聘崗位,按考試總成績(若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選擇具體單位(定向招聘崗位考生與其同類崗位考生成績混排確定順序,對報考鄉(xiāng)鎮(zhèn)、街道綜合管理3崗位的原則上在原鄉(xiāng)鎮(zhèn)、街道任職),應聘其他崗位的按實際應聘單位確定。所有擬聘用人員單位確定后,在冠縣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間,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發(fā)放《聘用通知書》,憑《聘用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的聘用人員,按照《山東省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納入聘用單位人員控制總量,按照備案制事業(yè)單位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管理。

七、其他

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特別提示:

《簡章》附件與《簡章》具備同等效力,請各位考生仔細閱讀并理解《簡章》及附件相應規(guī)定,做到誠信報考。

冠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期間的公告、公示等事項均在冠縣人才網公布,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相關信息,報名時所留電話保持暢通,以免影響報考。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公開招聘監(jiān)督電話:0635—5236143(組織部)

0635—5237676(人社局)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635—5237676

八、本簡章解釋權歸冠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附件下載:

1、2019年冠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初級崗位匯總表(事業(yè)編制).xls

2、2019年冠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初級崗位匯總表(備案制).xls

3、2019年冠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須知.doc

4、2019年冠縣面向優(yōu)秀農村(社區(qū))村黨組織書記報名推薦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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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山東省醫(yī)療衛(wèi)生招聘考試公告匯總(山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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