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652號令)和《興山縣急需人才和儲備人才引進管理暫行辦法》,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引進6名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本次共引進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人才6名,其中:興山縣人民醫(yī)院5名、興山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1名。
二、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道德品行,身體健康;
(四)學歷及年齡要求為:
具有臨床醫(yī)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往屆畢業(yè)生,年齡為30歲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引進人才的專業(yè)以畢業(yè)證上的專業(yè)為準,學歷學位不含自考、函授、成教、網教、專升本等。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審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處于刑事處罰期間的;
4、現役軍人;
5、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的非2018年7月31日前畢業(yè)的學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8年7月31日前畢業(yè)的人員不能以已取得的較低層次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6、已進入我縣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制人員(含公開招聘已正式聘用,但未辦理進編手續(xù)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其他情形的。
三、引進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開引進公告通過興山縣人民政府(網址:)網站和興山縣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開。
(二)報 名
1、報名時間:2018年3月29日上午09:00- 12:00。
2、報名地點:三峽大學體育館。
3、報名要求:考生應仔細閱讀公告,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不得變更。
4、報名須知:
考生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和《興山縣2018年引進人才報名登記表》1份,于2018年3月29日在三峽大學2018屆醫(yī)療衛(wèi)生行業(yè)春季校園供需見面會現場報名。
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址:)學歷認證和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可持院校提供的有效證明(證明必須寫明是否為全日制學歷、專業(yè),學院或學校加蓋公章)先報名,聘用通知下達前提供正式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若不能按時提供或提供的學歷專業(yè)不符合引進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不接受網上報名。
(三)面試與簽約
由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興山縣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興山縣人民醫(yī)院、興山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聯合組成專家組,于2018年3月29日在三峽大學2018屆醫(yī)療衛(wèi)生行業(yè)春季校園供需見面會現場,對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進行現場面試、現場考核、現場評議,符合要求的當即簽約。
現場面試:采取現場答辯的方式,由考官陳述答辯試題,考生現場答題,然后考官根據評分標準打分。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由工作人員匯總考官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后,其余得分的平均分為考生實際得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現場考核:專家組根據考生提供的相關證件及《興山縣2018年引進人才報名登記表》填寫的相關情況,了解考生的現實表現,形成考核意見。
現場評議:專家組結合考生面試答辯、考核情況,進行綜合評議。
簽 約:按照面試、考核、評議情況綜合確定簽約人選。
面試成績低于80分不予簽約。
(四)聘用管理
此次引進人才按照事業(yè)單位政策享受相關待遇。簽約人選確定后,由興山縣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組織專班對簽約人員進行考察、組織體檢(時間另行通知),經考察、體檢合格的,予以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xù)。
此次引進人才在我縣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服務期內要求離開的,不予辦理調動手續(xù)。
附件:興山縣2018年引進人才報名登記表*(見下頁)
咨詢電話: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717-2584512
興山縣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 0717-2588175
興山縣2018年引進人才報名登記表
姓 名 | 性別 | 民族 | 籍貫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入黨時間 | 婚否 | |||||||||||
學歷(畢業(yè)時間院校專業(yè)) | ||||||||||||||
報考單位 | 現工作單位(學校) | |||||||||||||
聯系電話 | 電子信箱 | |||||||||||||
身份證號 | ||||||||||||||
個人簡歷(從高中階段填起) | ||||||||||||||
社會工作及擔任學生干部情況 | ||||||||||||||
所學主要課程及成績情況 | ||||||||||||||
受表彰獎勵情況 | ||||||||||||||
家庭情況(父母夫妻兒女) | 稱謂 | 姓名 | 年齡 | 政治面貌 | 工作單位及職務 | |||||||||
本人承諾 | 我若被貴單位聘用,在本縣工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承諾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