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考試輔導
1、對本品過敏、充血性心衰、嚴重心肌受損、心動過緩、預激綜合征、肝腎功能障礙患者、二及三度房室傳導阻滯、有癲癇大發(fā)作史、肝功能嚴重不全及休克患者禁用。
2、孕婦、乳母慎用。心、肝功能不全者,應適當減量。
3、新生兒用藥易引起中毒。早產兒半衰期約3.6小時,較正常嬰兒長1.8小時。老年人應根據(jù)耐受程度和需要而調整用量,大于70歲患者劑量應減半。
4、靜注限用于抗心律失常。對動脈硬化、血管痙攣、糖尿病患者與手指(趾)的麻醉,不宜加用血管收縮劑(如鹽酸腎上腺素)。
5、用藥期間應隨時檢查血壓、心電圖及血清電解質。長期用藥時應監(jiān)測血藥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