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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利用刺梨釀制刺梨酒的記載,最早始見于清道光十三年(公元1833年)吳嵩梁在《還任黔西》的詩句:“新釀刺梨邀一醉,飽與香稻愧三年”。比此詩稍早或稍晚的貝青喬的《苗俗記》載:“刺梨一名送香歸……味甘微酸,釀酒極香。”道光二十年(公元1840年)的《思南府續(xù)志》:“刺梨野生,實似榴而小,多刺,其房可釀酒……”同年《仁懷直錄廳志》亦有刺梨酒的記載。道光三十年(公元1850年)的《貴陽府志》,有“……以刺梨摻糯米造酒者,味甜而能消食”的記載。章永康《瑟廬計草》:“葵筍家家餉,刺梨處處酤。”據(jù)《布依族簡史》載:“花溪刺梨糯米酒,馳名中外,它是清咸豐同治年間,青巖附近的龍井寨、關口寨的布依族首先創(chuàng)造的”。
中國刺梨之鄉(xiāng)—貴州省龍里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