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考試輔導
【適應癥】
1.預防和治療腫瘤放療或化療后引起的白細胞減少癥。
2.治療骨髓造血機能障礙及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
3.預防白細胞減少可能潛在的感染并發(fā)癥。
4.使感染引起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的恢復加快。
【用法用量】
化療藥物給藥結束后24~48小時起皮下或靜脈注射本品,每日1次,本品的用量和用藥時間應根據(jù)患者化療的強度和中性粒細胞下降的程度決定,對化療強度較大或粒細胞下降較明顯的患者以2.5μg/kg/日的劑量連續(xù)用藥7天以上較為適宜,至中性粒細胞恢復至5000/mm3停藥。如所用化療藥物劑量較低,估計造成的骨髓抑制不太嚴重者,可考慮使用較低劑量預防中性粒細胞減少,以1.25μg/kg/日的劑量用藥,至中性粒細胞數(shù)穩(wěn)定于安全范圍。對化療后中性粒細胞已明顯降低的患者(中性粒細胞數(shù)<1000mm3),以5μg/kg/日的劑量用藥至中性粒細胞恢復至5000/mm3以上,穩(wěn)定后終止本品治療并監(jiān)視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