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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中藥鑒定知識點,以下是小編整理的“8種植物藥類采收原則--中藥鑒定知識”,具體內容如下,請考生查看!
采收原則——植物藥類
1.根和根莖類:秋、冬季節(jié)植物地上部分將枯萎時及春初發(fā)芽前或剛露苗時采收。有些植物枯萎期較早,如半夏、太子參、延胡索等,則應提前在其植株枯萎前采收。
2.莖木類:秋、冬
3.皮類:春末夏初采收。少數皮類藥材在秋冬兩季采收,如苦楝皮。肉桂則在春季和秋季各采一次。
4.葉類:植物光合作用旺盛期,葉片繁茂,顏色青綠,開花前或果實未成熟前采收。
5.花類:含苞待放:如金銀花、辛夷、丁香、槐米等;在花初開:紅花、洋金花等;一般不宜在花完全盛開后采收。
6.果實種子類:成熟或將近成熟。有的采收幼果,如枳實、青皮等。種子類藥材需在果實成熟時采收。
7.全草類:植株充分生長,莖葉茂盛時采割,如青蒿、穿心蓮、淡竹葉等,有的在開花時采收,如益母草、荊芥、香薷等。春季“綿茵陳”,秋季“茵陳蒿”。
8.藻、菌、地衣類:茯苓立秋后采收較好,冬蟲夏草在夏初子座出土孢子未發(fā)散時采收,海藻在夏秋二季采撈;松蘿全年均可采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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