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病求本,首見于《素問·陰陽應象大論》的“治病必求于本”。告誡醫(yī)者在錯綜復雜的臨床表現中,要探求疾病的根本原因,宜采取針對疾病根本原因確定正確的治本方法。是幾千年來中醫(yī)臨床辨證論治一直遵循著的基本準則。
治病求本的具體應用,除了必須正確辨證外,在確定治則時,必須明確、的概念。
“正治”與“反治”
正治和反治,出自《素問·至真要大論》的“逆者正治,從者反治”。在臨床實踐中,可以看到多數的疾病臨床表現與其本質是一致的,然而有時某些疾病的臨床表現時則與其本質不一致,出現了假象。為此,確定治療原則就不應受其假象的影響,要始終抓住對其本質的治療。
正治:是指疾病的臨床表現與其本質相一致情況下的治法,采用的方法和藥物與疾病的證象是相反的,又稱為“逆治”。
《素問·至真要大論》說:“寒者熱之,熱者寒之,溫者清之,清者溫之,散者收之,抑者散之,燥者潤之,急者緩之,堅者軟之,脆者堅之,衰者補之,強者瀉之”此皆屬正治之法。大凡病情發(fā)展較為正常病勢較輕,癥狀亦較單純的,多適用于本法,如風寒外感病人,用辛溫解表法即屬正治,胃寒而痛者,用溫胃散寒法,亦是正治法醫(y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
反治:是指疾病的臨床表現與其本質不相一致情況下的治法,采用的方法和藥物與疾病的證象是相順從的,又稱為“從治”。
《素問·至真要大論》說:“微者逆之,甚者從之”、“逆者正治,從者反治”。是指反治法一般多屬病情發(fā)展比較復雜,病勢危重,出現假象癥狀了才可運用。其具體應用有:熱因熱用、寒因寒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
“熱因熱用,寒因寒用”就是以熱治熱,以寒治寒。前者用于陰寒之極反見熱象,即真寒假熱的患者;后者用于熱極反見寒象,即真熱假寒的患者。二者治療的實質仍然是以熱治寒,以寒治熱。
“塞因塞用,通因通用”,是指以填補扶正之法治療脹滿痞塞等病證,以通利瀉下之法治療泄利漏下等病證。前者適用于脾虛陽氣不足而不健運者,后者適用于內有積滯或瘀結而致腹瀉與漏血者。二者治療的實質亦為虛則補之,實則瀉之。
此外,還有反佐法。即于溫熱方藥中加少量寒涼藥,或寒證則藥以冷服法;寒涼方藥中加少量溫熱藥,或治熱證則藥以熱服法。此雖與上述所講不同,但亦屬反治法之范疇,多用寒極、熱極之時,或有寒熱格拒現象時。正如《素問·五常政大論》所說:“治熱以寒,溫而行之;治寒以熱,涼而行之”。如是,可以減輕或防止格拒反應,提高療效。
標本緩急
“標”與“本”,是中醫(yī)治療疾病時用以分析各種病證的矛盾,分清主次,解決主要矛盾的治療理論。“標”即現象,“本”即本質。“標”與“本”是互相對立的兩個方面。“標”與“本”的含義是多方面的。從正邪兩方面來說,正氣為本,邪氣為標;以疾病而說,病因為本,癥狀是標;從病位內外而分,內臟為本,體表為標;從發(fā)病先后來分,原發(fā)?。ㄏ炔。┍緸?,繼發(fā)病(后?。闃恕?傊?ldquo;本”含有主要方面和主要矛盾的意義,“標”含有次要方面和次要矛盾的意義。
疾病的發(fā)展變化,尤其復雜的疾病,常常是矛盾萬千。因此,在治療時就需要運用標本的理論,借以分析其主次緩急,便于及時合理地進行治療。標本的原則一般是急則治其標,緩則治其本和標本同治三種情況。
急則治其標,指標病危急,若不及時治療,會危及患者生命,或影響本病的治療。如腹脹滿、大出血、劇痛、高熱等病,皆宜先除脹、止血、止痛、退熱。正如《素問·標本病傳論》所說:“先熱后生中滿者,治其標……先病而后生中滿者,治其標……大小不利,治其標。”待病情相對穩(wěn)定后,再考慮治療本病。
緩則治其本,指標病不甚急的情況下,采取治本的原則,即針對主要病因、病證進行治療,以解除病的根本。如陰虛發(fā)熱,只要滋陰養(yǎng)液治其本,發(fā)熱之標便不治自退;外感發(fā)熱,只要解表祛邪治其本,發(fā)熱之標亦不治而退。
標本同治,指標病本病同時俱急,在時間與條件上皆不宜單治標或單治本,只能采取同治之法。如腎不納氣之喘咳病,本為腎氣虛,標為肺失肅降,治療只宜益腎納氣,肅肺平喘,標本兼顧;又若熱極生風證,本為熱邪亢盛,標為肝風內動,治療只能清熱涼肝,熄風止痙,標本同治。
疾病的標本關系不是絕對的,在一定條件下,可以互相轉化。因此,在臨床中要認真觀察,注意掌握標本轉化的規(guī)律,以便正確地不失時機地進行有效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