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含義:即指藥物因功效不同而具有辛甘酸苦咸等味,既是藥物作用規(guī)律的高度概括,又是部分藥物真實滋味的具體表示。
二、確定依據(jù):最初是由健康人口嘗藥物的真實滋味而得知,繼而人們發(fā)現(xiàn)藥物的滋味與藥效之間有著密切的聯(lián)系和對應性。如:多甘味能補虛緩急;多酸味能斂肺澀腸;多苦味能降泄燥濕;多咸味能軟堅散結;多辛味能發(fā)表行散醫(y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
三、所示效用
(一)、辛
1治療作用:能散、能行、能發(fā)散、行氣、活血作用。
2不良反應:辛味藥多大能耗氣傷陰。
(二)甘
1、治療作用:能補助、能緩、能和、有補虛、和中、緩急、調和藥品性等作用。
2、不良作用:膩膈礙胃,令人中滿。
(三)酸
1、治療作用:能收、能澀,有收斂固澀作用。
2、不良反應:酸味藥大多能收斂邪氣。
(四)苦
1、治療作用:能泄、能燥、能堅、能泄含義有三:一指苦能通泄;二指苦能降泄;三指苦能清泄,能燥指苦燥顯能堅的含義有二:一指苦能堅陰,即瀉火存陰,二指堅厚腸胃。
2、不良作用:能傷津、伐胃。
(五)咸
1、治療作用:能軟、能下、有軟堅散結、瀉下通腸作用。
2、不良作用:多食咸則脈凝冷而變色“能傷脾胃。
四、陰陽屬性
辛、甘、淡屬陽,酸苦咸屬陰。
五、氣味配合
(一)意義:氣與味分別從不同角度說明藥物的作用,其中氣偏于定性,味偏于定能,如紫蘇與薄荷雖均味辛而能發(fā)散表邪,但紫蘇性溫而發(fā)散風寒,薄荷性涼而發(fā)散風熱。
(二)原則:原則有二:一辦任何氣與任何味均可組配二為一藥中氣只能一,而味可以有一個或更多,味越多,說明作用越廣。
(三)規(guī)律:有二一為氣味均一,二為一氣二味或多味。
(四)氣味配合與療效之間的關系:概之有二:一為氣味相同,功能相近。
辛溫的藥品多能發(fā)散風寒,如麻黃,辛涼的藥品多能發(fā)散風熱,如薄荷,苦寒的藥品多能清熱解毒,如黃苓,甘溫的藥品多能補氣或且陽,如黃芪,氣味有主次之分,如黃芪與鎖陽雖均為甘溫,黃芪以甘為主則補氣,鎖陽以溫為主則助陽。
二為氣時相異功能不同,其中有味異氣同者,如麻黃辛溫能散布寒發(fā)表,杏仁苦溫故知新能降氣止咳,有味同合異者,如桂枝辛溫能發(fā)表散寒,薄荷 辛涼能發(fā)表散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