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血的原則是檢驗學必考的一項,那么輸血原則有什么呢?如果您還不知道,就看看以下內容,不熟練的就需要系統學習了。
輸血已經成為治療某些疾病、搶救傷員生命和保證一些手術得以順利進行的重要手段。但是,由于輸血發(fā)生差錯,造成病人嚴懲損害,甚至死亡的事故并不鮮見。美國的統計資料報道,在1976年至1985年的10年間。美國共發(fā)生輸血死亡事故159例,其中由于ABO系統的錯誤為137例,占86%.為了保證輸血的安全性和提高輸血的效果,必須注意遵守輸血的原則。
隨著醫(yī)學和科學技術的進步,輸血療法已經從原來的單純輸全血,發(fā)展為輸全血和成分輸血(transfusion or blood components)。成分輸血,就是把人血中的各種有效成分,如紅細胞、粒細胞、血小板和血漿分別制備成高純度或高濃度的制品再輸入。這樣既能提高療效,減少不良反應,又能節(jié)約血源。
在準備輸血時,首先必須保證供血者與受血者的ABO血型相合,因為這一系統的不相容輸血常引起嚴重的反應。對于在生育年齡的婦女和需要反復輸血的病人,還必須使供血者與受血者的Rh血型相合,以避免受血者在被致敏后產生抗Rh的抗體。
即使在ABO系統血型相同的人之間進行輸血,在輸血前必須進行交叉配血試驗(corss-match test),即不僅把供血者的紙細胞與受血者的血清進行血清配合試驗(這稱為試驗主側);醫(y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而且要把受血者的約細胞與供血者的血清作配合試驗(這稱為試驗的次側)。這樣,既可檢驗血型測定是否有誤,又能發(fā)現他們的紅細胞或血清中,是否還存在一些其它的凝集原或凝集素,足以引起紅細胞凝集反應。在進行并叉式配血試驗時,應在37℃下進行,以保證可能有的凝集反應得以充分顯示。
如果交叉配血試驗的兩側都沒有凝集反應,即為配血相合,可以進行輸血;如果主側有凝集反應,則為配血不合,不能輸血;如果不側不起凝集反應,而次側有凝集反應,只能在應急情況下輸血,輸血時不宜太快太多,并密切觀察,如發(fā)生輸血反應,應立即停止輸注。
以往曾經把O型的人稱為“萬能供血者(universal donor)”,認為他們的血液可以輸給其他血液的人。但目前認為這種輸血是不足取的,因為,雖然O型的紅細胞上沒有A和B凝集原,因而不會被受血者的血漿凝集,然而O型人的血漿中的抗A和抗B凝集素能與其它血型受血者的紅細胞發(fā)生凝集反應。當輸入的血量較大時,供血者血漿中的凝集素未被受血者的血漿足夠稀釋時,受血者的紅細胞會被廣泛凝集。
總之,輸血是一個多環(huán)節(jié)的過程,每個環(huán)節(jié)上的失誤都可能造成嚴重事故。因此,大進行輸血操作時,必須嚴格遵守輸血原則,密切注意觀察;而且只在確實需要時才進行輸血。決不可盲目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