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醫(yī)藥大學社團設置機構:
社團理事會設秘書長一名,主席一名,主席助理一名、社團理事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一名,副主席四名。社團理事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社團代表大會,同時設立常務委員會,下設監(jiān)察中心、活動中心、外聯(lián)中心、宣傳中心、社團中心。
(一)社團代表大會審議、修改社團理事會管理章程;
審議、決定新一屆常務委員會成員組成;
審批社團理事會年度工作計劃,決定新學年社團理事會發(fā)展方向及主要任務;
審議由常務委員會提交的其他議案。
(二) 秘書長負責對理事會的工作方向、醫(yī)|學教育網(wǎng)搜集整理工作方針及工作方法進行指導;
加強團委和理事會之間的聯(lián)系。
(三)社團理事會主席負責理事會的全面工作,主持召開理事會常委會議;
指導、幫助和督促各部開展工作;
經(jīng)常與校團委保持聯(lián)系,及時反饋理事會工作情況,并向理事會各部門及成員傳達有關精神。
(四)常務委員會在社團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監(jiān)督指導社團理事會及各直屬社團工作;
提名主席及常務委員會候選人;
定期招開社團代表大會;
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提出相應議案。
(五)監(jiān)察中心負責各社團的審批、評優(yōu)、注銷工作;
負責社團理事會人員的考核;
社團及社團理事會的財物保管;
設職能部門:監(jiān)督考核部、財務審查部。本中心設一名中心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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