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天河區(qū)發(fā)生罕見倫常慘案,一名男子因為在與妻子十幾年的婚姻中受盡侮辱和虐待,更親眼目睹妻子與他人通奸,離婚后還多次為兒子歸屬問題爭吵,積怨至深,終于在今年4月將妻子捅死并企圖自殺。
昨天上午,廣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此宗血案,兒子當庭向父親索取賠償48萬元。
“妻子讓我睡地板”
丈夫叫李強,是海南人,今年43歲,被其殺死的前妻王梅是深圳人,兩人原先住在深圳沙頭角,有一個13歲的男孩。從孩子出生起,兩人的感情逐漸惡化,在2001年,當孩子10歲時,兩人離婚。
談及離婚的原因,李強在庭上說,是因為王梅老是看不起他!八鲜钦f我沒用、無能,甚至不讓我與她一起睡在床上,叫我睡地板。”李強在庭上恨恨地說。不僅如此,王梅還與其他男子通奸,有一次被李強捉奸在床,兩人感情至此徹底破裂。2001年,兩人協(xié)議離婚。
離婚后爭執(zhí)繼續(xù)
離婚后,雙方先后簽訂了三份協(xié)議,約定孩子由李強直接撫養(yǎng),但后來王梅卻將她與孩子的戶口從沙頭角遷到深圳南山區(qū),隨后她又到廣州天河工作!八龑⒆拥某砷L、教育不聞不問,很多次孩子感冒發(fā)燒,她也只是打個電話回來問一下而已”。李強在庭上依然對死去的王梅不能原諒。
今年初,孩子已經(jīng)小學畢業(yè)要上初中了,李強便要求王梅將孩子的戶口遷回,但王梅一直不肯,“她老是不接我的電話,一聽到我說孩子戶口的問題就掛電話!崩顝娫谕ド蠞M腔怨氣地說。
丈夫?qū)懴略购奕沼?/P>
多年的積怨終于讓李強產(chǎn)生了殺害王梅的念頭。
庭審中,檢察官出示了一份李強的日記。這篇日記寫于2003年12月26日的,題為《十幾年生活件件小事之點滴》,李強記載了因為王梅的不忠和虐待給自己帶來的屈辱,以及因為王梅拒絕辦理孩子戶口遷移而導致的矛盾,他怨氣沖天地寫道:“這個壞女人,對我這么不好,總是有條件地跟我過性生活,我掙了錢了,才允許我親近她……我要干掉她!
怒火中燒舉刀殺妻
今年4月28日,眼看著其他同齡的孩子都選擇好初中學校了,自己的孩子卻為戶口問題著急,陳某再也忍不住了,當天中午,李強帶著一把匕首從深圳坐車到廣州找到王梅。
兩人一見面又吵架,王梅要趕李強走,李強的怒火“噌”地冒起,隨手掏出匕首惡狠狠地在王梅的胸部、腹部連刺4刀。隨后,萬念俱灰的李強用刀在自己的肚子和胸部各刺一刀,并到脖子上劃了一刀,準備與王梅共赴黃泉。幸虧,兩人的爭吵聲驚動了保安和鄰居,兩人被送到醫(yī)院搶救,但王梅不治身亡,而李強則活了下來。
兒子向老爸索賠48萬
昨日的庭審中,對檢察院指控其故意殺人的罪名,李強沒有任何異議,但他反復地訴說自己不幸的遭遇和王梅的無情,李強的辯護律師也請求法庭考慮王梅本身存在的過錯,最終導致李強釀出血案,并為此懇求法院考慮到孩子已沒有母親,不能再失去父親,請法院酌情從輕處理,判處李強緩刑。
讓人意外的是,在最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李強、王梅13歲的孩子委托兩名律師對父親提起索賠,要求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shù)裙灿?8萬元。對兒子的這個請求,李強本人似乎沒什么特別的意外,只是表示自己想賠償也沒錢。
[此貼子已經(jīng)被作者于2005-8-31 13:35:39編輯過]1、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醫(yī)學教育網(wǎng)”的所有作品,版權(quán)均屬醫(yī)學教育網(wǎng)所有,未經(jīng)本網(wǎng)授權(quán)不得轉(zhuǎn)載、鏈接、轉(zhuǎn)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jīng)本網(wǎng)授權(quán)的,應在授權(quán)范圍內(nèi)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醫(yī)學教育網(wǎng)”。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wǎng)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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