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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網(wǎng)校老師 6月11日19:00-21:30
詳情主講:網(wǎng)校老師 6月12日19:00-21:00
詳情主講:景晴 6月13日19:00-20:30
詳情醫(yī)學教育網(wǎng)小編整理了針對糖尿病孕婦的藥物治療措施如下,請各位婦產(chǎn)科主治醫(yī)師考生仔細查看。
大多數(shù)GDM孕婦通過生活方式的干預即可使血糖達標,不能達標的GDM患者首先推薦應用胰島素控制血糖。目前,口服降糖藥物二甲雙胍和格列苯脲在GDM患者中應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不斷得到證實,但我國尚缺乏相關(guān)研究,且這兩種口服降糖藥均未在我國獲得妊娠期治療GDM的注冊適應證,因此,對于胰島素用量較大或拒絕應用胰島素的孕婦,應用上述口服降糖藥物的潛在風險遠小于未控制孕婦高血糖本身對胎兒的危害,在患者知情同意的基礎(chǔ)上,可謹慎用于部分GDM患者。
胰島素用量個體差異較大,尚無統(tǒng)一標準。一般從小劑量開始,并根據(jù)病情、孕期進展及血糖值加以調(diào)整,力求控制血糖在正常水平。妊娠不同時期機體對胰島素需求不同:
①妊娠前應用胰島素控制血糖的患者,妊娠早期因早孕反應進食量減少,需要根據(jù)血糖監(jiān)測情況必要時減少胰島素用量。
②隨著妊娠進展,抗胰島素激素分泌逐漸增多,妊娠中、晚期的胰島素需要量常有不同程度增加。妊娠32~36周胰島素用量達最高峰,妊娠36周后胰島素用過稍下降,特別在夜間。妊娠晚期胰島素需要量減少,不一定是胎盤功能減退,可能與胎兒對血葡萄糖利用增加有關(guān),可在加強胎兒監(jiān)護的情況下繼續(xù)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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